对于企业经营来说,合作之初股东或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尤为重要,但与此同时也需注意,有信任不等于不需要考虑风险,有信任不等于无须签订任何协议。事先将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清楚,不仅能保障自身权益,亦能促使商业合作规范开展,避免后续争议。正所谓“先小人后君子,成就真君子;先君子后小人,难免真小人”。
笔者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并在法律检索的基础上,对合伙创业前需重点关注的13类事项进行梳理,具体分为「企业设立」「经营管理」「其他补充」三大部分,以期可以对屏幕前的各位有所裨益。文中如有不足,欢迎与笔者一起讨论交流。
PART.1
企业设立
事项一:合理选择企业组织形式
在设立企业之前,首先需要了解我国当前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类型,并在充分对比权衡不同类型企业组织的优缺点之后,合理选择最利于经营管理与持续发展的企业组织形式。
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包括: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在选择企业组织形式过程中,需考虑的因素包含:
事项二: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需谨慎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仅存在一名股东,缺少其他股东的监督与约束,易发生财产混同,为了防止独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降低交易风险,公司法加重了独资股东的义务,即由一人有限公司的独资股东就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互相独立承担举证责任。
如在充分考虑后,仍然选择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开展对外经营,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规范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账册,并在每一年度终了时及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亦即年度审计系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义务。
事项三:注意企业之出资数额、方式、缴纳期限
如选择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方式开展对外经营,对于股东来说,需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①出资数额:是否过高/过低,确定标准为股东有缴纳能力且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匹配的数额。过高,股东的投资风险较大;过低,不利于企业后续的经营发展;
②出资方式:对于非货币出资(如股权、知识产权等),注意合理评估其实际价值,同时需要关注其是否存在权利瑕疵(如股权被冻结、知识产权存在侵权等)。另外,对于无权利瑕疵的财产权,还需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
③实缴出资:股东实缴出资时,缴付款项时要注意清晰备注款项用途(如A股东出资款),同时需注意款项接收账户为公司账户。
如选择设立合伙企业方式开展对外经营,对于合伙人来说,需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A.有限合伙人:需重点关注认缴的出资数额,不宜过高;同时,需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及时缴纳出资,缴纳出资时注意留存清晰完整的证据(如转账时清晰备注款项性质);
B.普通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数额、方式、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事项四:合理确定企业经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前,需要依法办理相关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经营范围属于应当登记的事项之一。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实践中,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的行为,如果是特许经营类项目,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因此一定要特别注意。确定企业经营范围时,需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①经营项目类别:包含两类,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其中,一般经营项目,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市场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不仅需要取得营业执照,还需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许可。
②经营范围类目:以主营业务为中心,并发散辐射至后续可能从事的业务类型领域,确定原则为防止后续出现超范围经营的情况,可参照(非照搬)同行业同类型企业的经营范围类目,但也不可将经营范围领域无限制扩大。
③经营范围顺序:如前所述,在确定企业经营范围过程中,需考虑避免后续超范围经营的情况,同时也需要考虑企业所在行业、所在区域的税收政策,而经营范围的业务排列顺序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所在的行业,进而影响企业后续的税收政策。
事项五:注意股权结构是否合理
对于公司制企业来说,其存在完善严格的议事流程及决策方式:
①股东会:公司的权力机构,审议公司重大经营事项;
②董事会:股东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项;
③监事会:公司的监督机构,监督公司经营状况及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
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权比例是否合理会影响企业后续的控制权及决策效率。股权结构需尽量避免的情形如下:
①过于均衡:如两名股东,均为50%。后续如发生分歧,易陷入僵局,难以形成有效决策。
②过于集中:如两名股东,A股东99%、B股东1%。在公司经营决策过程中无法对大股东形成有效牵制,小股东的经营发展意见及相关权利难以保障。
③过于分散:如十名股东,均为10%。如股东消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难以形成主导或控制权,在企业经营发展及决策过程中,难以形成有效决议。
在设置股权结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比例:
事项六:股权代持需谨慎
商业经营中,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因种种现实原因,可能会选择由其他人员(即显名股东)代持其自身股权。股权代持也是商业实践的一种常见情况,但在股权代持之前需要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加以防范。
股权代持的常见风险及防范措施主要如下:
PART.2
经营管理
事项七:合理分配企业经营管理权
企业的经营管理,事关企业后续的经营管理能力,事关企业后续日常事务的决策效率,也事关企业后续的盈利能力。在经营管理权分配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如何分配能更好地发挥股东(合伙人)之间的优势,如谁具备更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
为了防止其他股东(合伙人)后续过度干预经营管理,导致经营决策效率低下,在合理确定经营管理权负责主体后,可在协议中将经营管理权负责主体予以固定,如约定其他股东(合伙人)均同意将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交由A股东负责,并同意A股东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行动。
事项八:注意企业印章、证照保管及使用规范
印章(包括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法人章等)、证照作为企业开展经营不可或缺的重要财产,其保管及使用对企业经营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也是企业控制权的表现形式之一。为了提高决策的效率,也为了防止后续关于证照保管、使用出现争议,需要重点关注:
①保管主体:即事先约定清晰印章及企业证照由谁保管;
②使用流程:即事先规范企业用章、用证审批流程,并做好审批的留痕;
③印章提示清单(不完全列举)。
事项九:财务控制权之注意事项
对于股东(合伙人)来说,尤其是不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的股东,企业的财务控制权多为其重点关注的事项。合伙开展经营之前,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包含:
①经营开支:为防后续关于经营成本范围及数额产生争议,对于事先可予以明确的成本范围及大概金额,可在协议中事先约定清晰;另外,对于超出一定金额的开支,可事先约定需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②财务资料:对于不参与经营管理的股东,防止后续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完全不掌握,需事先明确财务资料的提交日期及提交范围。
事项十:合理选定企业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作为有权代表企业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会产生代表企业意志的法律效果,但与此同时,法定代表人也存在诸多义务和责任,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选择法定代表人时确定需在以下两类风险中合理权衡,进而确定较优人选:
①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风险:法定代表人擅自以企业名义签订交易合同,致使企业对外承担义务与责任,法定代表人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损害企业利益等;
②法定代表人自身的风险:具体包含民事责任、限制或惩戒措施、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四大类,详见文章《一文梳理:法定代表人的13类法律风险》。
PART.3
其他补充
事项十一:投资款及利润分配
对于投资人或合伙人来说,开展商业合作是为了获取将来的利润收益。为了保障将来的利润收益,也为了规避自身的资金风险,合作之初需事先清晰约定以下内容:
①投资款:包括投资款的转入时间、款项用途、是否同意追加投资及追加投资的条件等;
②利润分配:包括利润分配频率、具体分配时间、由谁来负责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谁承担等。
事项十二: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是商业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交易类型,正常的关联交易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但商业实践中经常出现关联交易主体利用特定关联关系,进而损害企业及股东利益。对于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的主体,需事先约束并限制其交易权限,具体包括:
①事先明确关联交易人员范围及法律责任:即哪些主体开展关联交易,如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当对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②事先明确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如对于企业经营决策中,何种关联交易需要审批方可实施,审批流程具备包含哪些等。
事项十三:退出机制
对于商业合作来说,需事先明确合作机制,即需事先确定合作款项的数额及出资时间、合作事项的权限分配、利润收益的分配,同时也需考虑后续的退出机制,防止在某一合作中捆绑过于严重,难以脱身。关于退出机制,需事先考虑清楚的内容包含:
①退出情形:除法律法规之外,触发了哪些情形(比如经营连续亏损时间或亏损总金额),股东(合伙人)有权选择退出;
②退出程序:如选择退出,应当遵照哪些退出程序,是否需要发送书面通知,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合伙人)同意,退出的具体日期等;
③退出后果:如选择退出,其股权或权益如何处理,退出前的企业债务如何承担,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等。
结语
企业的由生到死贯穿着生意经营的始终,在合伙创业前,将全流程的风险与注意事项考虑进去,才能在创业维艰的路上“向死而生”。
商业实践中,合伙创业需考虑的事项,绝非仅仅局限于上述列举,需考虑的问题需结合具体合作模式、具体合作情况具体分析,考量原则为如何最大限度地规避自身风险、如何保障将来的收益。
以上仅为笔者的个人看法,供大家交流参考。文中如有不足之处或大家有任何问题,欢迎与笔者一起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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